選舉日程表
2016 選舉日程表(Election Calendar)
主題 |
事項 |
日期 |
候選人 | 候選人立檔
從選舉辦公室或者選舉辦事員那索取提名文件 (HRS §12-2.5) |
星期一,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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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黨 | 組建一個新政黨的最後期限
將成立新黨請願書、政黨規則和官員組成等在選舉辦公室立檔(HRS §11-62) |
星期四,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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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黨 | 政黨規則立檔的最後期限
將政黨規則向選舉辦公室立檔(HRS §11-63) |
星期三,3月16日 |
新政黨 | 政黨异議立檔的最後期限
將政黨异議向選舉辦公室立檔(HRS §11-62) |
星期四,3月24日[1] |
政黨 | 提交選區官員的最後期限
將選區官員姓名提交給選舉辦(HRS §11‑72) |
星期五,4月8日 |
政黨 | 政黨官員立檔的最後期限
將政黨官員向選舉辦公室立檔(HRS §11-64) |
星期六,5月14日 |
候選人 | 候選人立檔最後期限
最後一天在選舉辦或者市縣選舉辦事員那裏將初選提名文件立檔(HRS §12-6) |
星期二,6月7日 |
候選人 | 撤回候選人的最後期限
因爲任何原因向選舉辦或者選舉辦事員提交退出初選要求表格 (HRS §11-117) |
星期三,6月8日 |
候選人、政黨和選民 | 將异議歸檔到提名文件的最後期限
將對某個提名候選人提出的書面异議在選舉辦或者選舉辦事員那裏立檔 (HRS §12-8) |
星期二,6月14日 |
候選人 | 因爲生病原因撤回候選人的最後期限
因爲生病原因向選舉辦或者選舉辦事員提交退出初選要求表格 (HRS §11-117) |
星期五,6月24日 |
選舉辦事員辦公室 | 將選票寄往海外選民的最後期限
將初選選票寄往海外選民 (42 USC§1973ff-1 & HRS §15D-9) |
星期三,6月29日 |
選民 | 選民登記最後期限
最後一天向選舉辦事員登記初選選民(HRS §11-24) |
星期四,7月14日 |
選舉辦事員辦公室 | 提前到場投票地點開放
開放初選的提前到場投票地點(HRS §15-7) |
星期一,8月1日 |
政黨 | 提交投票監察員的最後期限
將初選投票監察員名單向選舉辦和辦事員立檔(HRS §11-77) |
星期三,8月3日 |
選民 | 要求一張郵寄選票的最後期限
向選舉辦事員索要郵寄初選選票的最後一天(HRS §15-4) |
星期六,8月6日 |
總統候選人請願團 | 將總統請願書立檔的最後一天
將總統請願書向選舉辦公室立檔的最後一天(HRS §11-113(c)(2)) |
星期三,8月10日 |
選民 | 提前到場投票結束
提前到場初選投票地點的最後一天(HRS §15-7) |
星期四,8月11日 |
初選(PRIMARY ELECTION) (HRS §12-2) | 星期六,8月13日 | |
候選人、政黨和選民 | 選舉异議的最後期限
向夏威夷最高法庭遞交初選投訴書立檔 (HRS §11-173.5) |
星期一,8月22日 |
衆議院、參議院和縣選舉辦事員 | 提交選票問題的最後期限
將 Constitutional Amendment(憲法修訂)問題 , County Charter Amendment (縣憲政修訂)問題和 County Initiative questions(縣動議問題)等遞交給選舉辦(HRS §11-119) |
星期四,8月25日 |
政黨 | 向總統候選人頒發證書的最後一天
向選舉辦公室遞交總統和副總統獲選人證書的最後一天(HRS §11-113(c)(1)) |
星期五,9月9日 |
政黨和總統候選人請願團 | 提交總統選舉團成員的最後一天
向選舉辦提交總統選舉團成員和候補人的名單和地址的最後一天(HRS §14-21) |
星期五,9月9日 |
候選人 | 因爲生病原因撤回候選人的最後期限
因爲生病原因向選舉辦或者選舉辦事員提交退出初選要求表格 (HRS §11-117) |
星期一,9月19日 |
選舉辦事員辦公室 | 將選票寄往海外選民的最後期限
將大選選票寄往海外選民 (42 USC§1973ff-1 & HRS §15D-9) |
星期五,9月23日 |
選民 | 選民登記最後期限
最後一天向選舉辦事員登記大選選民(HRS §11-24) |
星期一,10月10日 |
選舉辦事員辦公室 | 提前到場投票地點開放
開放大選的提前到場投票地點(HRS §15-7) |
星期二,10月25日 |
政黨 | 提交投票監察員的最後期限
將大選投票監察員名單向選舉辦和辦事員立檔(HRS §11-77) |
星期六,10月29日 |
選民 | 要求一張郵寄選票的最後期限
向選舉辦事員索要郵寄大選選票的最後一天(HRS §15-4) |
星期二,11月1日 |
選民 | 提前到場投票結束
提前到場大選投票地點的最後一天(HRS §15-7) |
星期六,11月5日 |
大選(GENERAL ELECTION) (國家憲法, 第 II條款, 第 8章) | 星期二,11月8日 | |
候選人、政黨和選民 | 選舉异議的最後期限
向夏威夷最高法庭遞交大選投訴書立檔 (HRS §11-174.5) |
星期一,11月28日 |
選舉團成員和候補 | 選舉團 (HRS §14-26) | 星期一,12月19日 |
選舉辦公室 | 决定剝奪政黨資格
决定剝奪政黨資格(HRS §11-65) |
星期三,2017年3月8日 |
選舉辦公室 | 决定剝奪政黨資格
决定剝奪政黨資格(HRS §11-65) |
星期三,2017年3月8日 |